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按照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和部署本区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五)对所辖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负责本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负责本院的理论研究、案件管理和检务督察工作。
(十一)负责本院的检察政务和新闻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本院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
(十三)负责本院的财务装备工作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四)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职能部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60.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8.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3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6万元。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3768.6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3768.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97.1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及人员基本工资普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08.1万元,占2.9%;一般公共预算3660.5万元,占97.1%。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支出预算3768.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97.1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及人员基本工资普调。其中:基本支出3450.5万元,占91.6%;项目支出318.1万元,占8.4%。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660.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89.0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及人员基本工资普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60.5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660.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89.0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及人员基本工资普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20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6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60.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89.0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及人员基本工资普调。
(二)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3206.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72.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及人员基本工资普调,其中:
“检察(款)”3206.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项)”2996.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干警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基本支出;“其他检察支出(项)”21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98.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76.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98.8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9.2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干警缴纳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9.6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干警缴纳职业年金。
3、 “卫生健康支出(类)”155.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40.0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55.6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130.7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干警缴纳医疗保险保险和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4.9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干警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50.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79.0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及人员基本工资普调。其中:
人员经费2946.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3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0万元。
公用经费504.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04.5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6.2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无变化。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公务接待费无变化。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04.5万元,包括办公费22.0万元、水费5.0万元、电费65.0万元、取暖费36.0万元、物业管理费229.1万元、维修(护)费14.5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工会经费19.7万元、福利费2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其他交通费85.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万元。主要项目是:办公用复印纸项目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金额318.1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