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社指〔2022〕29号
市人社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4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拨付你局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直达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拨付你局就业补助资金8199万元,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具体金额和列支科目详见附件。
二、请你局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局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资金拨付情况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