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能有审查逮捕、侦查活动监督;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审判活动监督;执行刑罚活动监督;民事审判活动监督;行政诉讼监督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67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2万元。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4170.6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4170.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8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缩,人员增减变动。其中:上年结转结余6.4万元,占0.15 %;一般公共预算4164万元,占99.84%;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万元,占0.01%。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预算4170.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8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缩,人员增减变动。其中:基本支出3897万元,占93.44%;项目支出273.4万元,占6.5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170.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79.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缩,人员增减变动。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6.4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170.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79.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缩,人员增减变动。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67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4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0.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79.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缩,人员增减变动。
(二)具体情况。
- 公共安全支出3677.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132.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缩,人员增减变动,其中:检察3677.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403.8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干警人员工资发放,及检察机关日常运转经费开支;其他检察支出273.4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装备、办案业务及检察辅助事务外包等项目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28.8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9.2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9.6万元,主要用于干警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卫生健康支出164.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4.4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7.4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9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4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其中:
人员经费332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万元。
公用经费57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70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8.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压缩。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用经费压缩;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70万元,包括办公费24.8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93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270.7万元,差旅费14.4万元,工会经费21.9万元,福利费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6万元。主要项目是:激光打印机1.8万元,空调机4.5万元,复印纸3万元,餐饮服务项目55万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6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金额 273.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