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3〕127号
为推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经与市教委共同研究,现提前下达各区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对区转移支付资金(中央专款),用于农村幼儿园装备水平提升、高质量幼儿游戏试点园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生均补助等方面,具体详见附件。
此款请在“2050201学前教育”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支。
请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合法合规管理和使用好此项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对区转移支付分配情况表(中央专款)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