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二〔2023〕50号
市商务局:
根据你局《关于商请拨付2022年天津市支持进口项目资金的函》(津商财务函〔2023〕90号),现安排专项资金490万元,用于对2022年支持进口项目的补助。
请你局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报送用款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支持进口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
2023年12月13日
(联系人:邵帅;联系电话:23303740-2623)
津财建二〔2023〕50号
市商务局:
根据你局《关于商请拨付2022年天津市支持进口项目资金的函》(津商财务函〔2023〕90号),现安排专项资金490万元,用于对2022年支持进口项目的补助。
请你局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报送用款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支持进口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
2023年12月13日
(联系人:邵帅;联系电话:23303740-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