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二〔2023〕16号
市商务局:
根据你局《关于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和示范园区项目补助资金的函》(津商财务函〔2023〕29号),现安排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资金324.5万元,其中:124.5万元为2022年度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补助,200万元为2021年度验收合格的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的补助。
请你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太阳城娱乐app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津财预指〔2023〕100号)报送用款计划,并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度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
2.2021年度验收合格的跨境电商示范园区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
2023年7月11日
(联系人:邵帅;联系方式:23303740-262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