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2〕77号
津南区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促进水质量改善,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调整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函》(津环财函〔2022〕289号),现下达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1657万元,专项用于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的项目,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02 水体”,相应调减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1657万元。
你单位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36号)及有关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管。
附件:1.2022年第二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明细表
2.2022年水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分发各单位)
2022年11月23日
(联系人:魏玮,联系电话:2330376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