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二指〔2022〕30号
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商请拨付2022年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资金的函》(津商财务函〔2022〕72号)收悉。现拨付你局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资金4201.62万元,统筹用于支持2022年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其中: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154号)中“加强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结存资金统筹使用,避免资金沉淀”的要求,同意你局调剂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结转资金1050337.06元(专项资金目录:0509-商务发展,项目编码:12000022P64K95A100235)和部分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373521元(专项资金目录:0509-商务发展,项目编码:12000022P64K95A10024Q)的申请,请列入2022年“2160699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预算支出科目,按照本指标文号报送用款计划;3854.71万元请按照津财预指〔2022〕100号报送用款计划;45241.94元请按照津财建二指〔2022〕6号报送用款计划。
请你局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请你局对照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规定及时将项目总结、绩效自评情况报送我局。
附件:1.2022年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拨付明细表
2.2022年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绩效表
2022年12月12日
(联系人:纪房余;联系电话:23303740-262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