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基指〔2022〕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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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有关规定,根据《财政部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号)及各单位债券还款来源和利息筹集上缴等情况,现拨付你委资金 万元,用于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当年付息。以上资金列入2022年“2320498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和“51101 国内债务付息”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请按照地方政府债券等有关管理要求,及时做好财务核算。加强债券资金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按规定做好债务付息。
附件:1. 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资金情况表
2. 绩效目标表
2022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