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基指〔2022〕91号
区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2021年第175次常务会议部署,按照《市城市管理委关于申请拨付2021-2022采暖期集中供热市级补贴资金(第四批)的函》(津城管财函〔2022〕70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21-2022采暖期集中供热第四批市级补贴资金
万元(项目编码、专项资金目录、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及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请统筹市、区两级集中供热补贴资金,按规定履行拨付程序,专款专用,做好资金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审定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要求将绩效自评材料报送我局。同时,请结合实际将你单位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21-2022采暖期集中供热市级补贴资金分配情况明细表(第四批)(不发各有关区)
2.2021-2022采暖期集中供热市级补贴资金分配情况明细表(第四批)(分发各有关区)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10月31日
(联系人:赵晨曦、陈楠;联系电话:23303740-263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