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农指〔2022〕26号
市农业农村委:
根据市政府第188次常务会议精神以及《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报送2022年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第二批)分配建议的函》(津农委计财函〔2022〕37号),经认真研究,现下达2022年农村社会发展和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共39222万元,项目编码及列支科目等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已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范围,你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组织实施,及时配合我局做好直达资金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等工作。
请你单位按照《天津市农村社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津财农〔2020〕8号)、《天津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20〕6号)以及政府债券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用好管好资金,加快预算执行,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同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规定,全面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农村社会发展和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明细表
2.农村社会发展和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2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