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2〕23号
各区财政局: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申请调整2022年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区转移支付预算的函》(津科资函〔2022〕12号),鉴于个别企业跨区迁移等原因,现调整津财建一指〔2022〕8号文件中,已下达各区的2022年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其中:北辰区等7个区调减预算共计183.75万元,滨海新区等6个区调增预算共计183.75万元,调整后预算资金总额不变(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60499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请各区根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确定的项目计划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2年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调整明细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