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综指〔2022〕22号
区财政局: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湿地生态补偿办法的通知》(津政办规〔2021〕6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市规划资源局关于2022年湿地生态补偿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建议的函》(津规资湿地函〔2022〕126号),经核实,现下达你区2022年湿地生态补偿(项目编码:12000022P36000910001U)资金 万元,用于 湿地生态补偿支出,请列“2130212 湿地保护” 预算支出科目。
请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及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依法合规使用资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湿地生态补偿资金明细表(不印发各区)
2.绩效目标表
2022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