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1〕168号
滨海新区、北辰区财政局:
为促进水质量改善,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预拨付2021年第五批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资金的函》(津环财函〔2021〕332号),现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2264.52万元,专项用于你区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01水体”。
你区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36号)及有关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第一批水污染防治资金明细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分发各区)
2021年12月24日
(联系人:魏玮;联系电话:2330376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