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以及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授予的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市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和部署管辖区域内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对刑事案件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4、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
5、依法对刑罚执行机关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依法对辖区内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
7、依法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8、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9、负责本院检务督查工作;
10、负责本院行政、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11、负责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内设8个职能处室;无下辖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8.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88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0万元。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2148.3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2148.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8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48.3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23年支出预算2148.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83.0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048.3万元,占95%;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5%。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148.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8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8.3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48.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83.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88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0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8.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83.0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882.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96.7万元,其中:
“检察”1882.6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782.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基本支出;“检察监督”10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检察业务装备办案业务及检察辅助事务外包经费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7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56.7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74.7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91.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9.6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1.0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7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1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48.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83.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164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等。
公用经费40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8.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未增加“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压减公车运行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费。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增加公务接待预算。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5.5万元,包括办公费23.6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费4.0万元、电费17.0万元、邮电费13.0万元、取暖费32.6万元、物业管理费145.5万元、房屋租赁费4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0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5.5万元。主要项目是:复印纸项目1.0万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4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金额1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