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坚持与大局同向、与发展同频、与人民同心,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保障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内设 10 个职能处室;下辖 0 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706.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0.5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3333.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09.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63.3 万元。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 3806.7 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 3806.7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376.8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也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00.5 万元,占 2.6 %;一般公共预算 3706.2 万元,占 97.4 %;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支出预算 3806.7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376.8 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有所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也会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 3496.2 万元,占 91.84 %;项目支出 310.5 万元,占8.16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3706.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276.3 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有所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也有所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706.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 0 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706.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276.3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也有所增加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3233.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09.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63.3 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706.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276.3 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有所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也有所增加 。
(二)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 3233.1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52.4 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有所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也会增加 ,其中:
“检察” 3233.1 万元,包括:“行政运行” 3023.1 万元,主要用于 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相关支出 ;“其他检察支出” 210 万元,主要用于 检察装备购置和检察事务运行维护 。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09.8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81.5 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有所增加,相应的人员社会保障支出也会增加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09.8 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6.5万元,主要用于 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等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科目支出” 103.3 万元,主要用于 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
3、“卫生健康支出” 163.3 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 42.4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增加,相应的人员社会保障支出也会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63.3 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 137.5 万元,主要用于 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 ;“公务员医疗补助” 25.8 万元,主要用于 单位人员医疗补助缴费等。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496.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266.3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也会增加 。其中:
人员经费 3011.6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6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60万元,“津贴补贴”663.2万元,“奖金”34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6.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3.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万元,“住房公积金”7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万元,其中“离休费”14万元,“退休费”30万元,“医疗费补助”2万元。
公用经费 484.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4万元, “水费”5.0万元,“电费”42.0万元,“邮电费”7.6万元,“取暖费”34.4万元,“物业管理费”202万元,“差旅费”5.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培训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工会经费”20.4万元,“福利费”3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7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17.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6.8 万元,主要原因是 我单位公务用车中6辆使用年限已超过10年,且基层院办案量繁多,下乡镇路途较远,路况不好,导致维修成本增加,燃油费增加 。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比无变化,未安排出国(境)人员 。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16.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6.7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6.8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中6辆 使用年限已超过10年,且基层院办案量繁多,下乡镇路途较远,路况不好,导致维修成本增加,燃油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0.5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比无变化 。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484.6 万元,包括“办公费” 16.4 万元、“邮电费”7.6万元、“差旅费”5.0万元、“福利费”33.6万元、“日常维修费”10.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47.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34.4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0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万元、“其他费用”111.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221.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9.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02 万元。主要项目是:复印纸项目 4.5 万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02万元,购置密码柜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9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8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5 个,涉及预算金额 310.5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