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地方金融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等,拟订有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本市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规划,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运行情况,对本市地方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地方金融机构监管有效性开展系统性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
(三)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制定对地方金融机构的政策措施和监管制度。
(四)依法依规开展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负责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的监管,承担相应的风险处置责任。
(五)加强对本市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民间借贷、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的引导和规范。
(六)负责本市金融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增强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督促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加强信息披露和消费者风险提示。
(七)负责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加强对所监管机构的风险监测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对本地区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分析和风险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规范金融秩序。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开展相关金融领域信访和维稳工作,维护金融稳定。
(九)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津金融机构做好服务工作和信息交流工作,为本市地方法人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地方金融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服务。
(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完善、规范本市资本市场体系,统筹权益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负责推动本市企业挂牌上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为本市企业利用各种直接融资方式进行融资提供协调服务。
(十一)建立金融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地方金融机构数据统计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本市金融数据统计工作,推动金融信息共享。
(十二)指导和监督区金融工作部门相关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地方金融业合作交流工作,配合推动金融聚集区建设,促进融资信息有效对接,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十五)指导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组织推进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七)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能转变。围绕国家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监管职责,加强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金融服务,推动地方金融机构业务和服务下沉,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内设16个职能处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本级
2.天津市金融稳定促进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5.8万元、金融支出3695.4万元。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4241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424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3920.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部分项目支出预算。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4万元,占0.06%;一般公共预算4238.6万元,占99.94%;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424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3920.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部分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3819.6万元,占90.06%;项目支出421.4万元,占9.9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238.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3909.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238.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3909.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5.8万元、金融支出3695.4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38.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3909.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预算。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84.6万元,主要原因是社险缴费基数调整造成预算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57.4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等;
2、卫生健康支出185.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43.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险缴费基数调整造成预算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5.8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4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等;“事业单位医疗”10.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等;“公务员医疗补助”2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等;
3、金融支出3695.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4037.3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项目经费预算,其中:
“金融部门行政支出”3695.4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0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及公用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运维支出;“机关服务”2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业务费支出;“事业运行”22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及公用基本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19.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8.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预算,公用支出部分业务费调整至项目预算。其中:
人员经费3024.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01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万元;
公用经费79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9万元、“资本性支出”26.4万元,用于部门基本公用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9.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保持与上年预算持平。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委、市政府加大2023年对外招商引资力度,本部门在“三公”经费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相应调增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和公务接待费预算。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委、市政府加大2023年对外招商引资力度,本部门在“三公”经费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相应调增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和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委、市政府加大2023年对外招商引资力度,本部门在“三公”经费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相应调增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62.8万元,包括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7万元、电费40万元、邮电费8万元、取暖费18.6万元、物业管理费10万元、差旅费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8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租赁费397.1万元、会议费5.3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委托业务费18万元、工会经费21.7万元、福利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3.1万元、无形资产购置19.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6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9.5万元。主要项目是:办公设备购置7.1万元,物业管理服务249万元,办公用房租赁服务395.5万元,无形资产购置19.3万元,办公用品及耗材购置11.5万元,软件运维服务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金额 421.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 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 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