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农业农村委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市乡村振兴局牌子。
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本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三农”工作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负责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实施。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根据权限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推动农业领域招商引资、引进技术和智力及对外交流,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实施国家间有关农业援助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粮食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粮食(含食用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内设 29 个职能处室;下辖 13 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
2.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3.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4.天津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5.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6.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7.天津市水产研究所
8.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9.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10.天津农机化技术试验服务中心
11.天津市中芬乳品研究培训中心
12.天津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13.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69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213万元、事业收入2722.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515万元、其他收入6505.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909.8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564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8.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65.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83万元、农林水支出70726.77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784.08万元。市农业农村委2023年收支总预算112563.6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市农业农村委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112563.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719.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事业收入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3909.8万元,占3.5%;一般公共预算89698.4万元,占79.7%;政府性基金预算6213万元,占5.5%;事业收入2722.2万元,占2.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515万元,占3.1%;其他收入6505.2万元,占5.8%。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市农业农村委2023年支出预算112563.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719.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调整基数造成基本支出增加以及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7296.49万元,占50.9%;项目支出54617.72万元,占48.5%;年终结转结余 649.4万元,占 0.6%。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市农业农村委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5911.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451.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69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213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5911.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3451.5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15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8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83万元、农林水支出59442.5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784.08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市农业农村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698.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501.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具体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 1151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35.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其中:
“应用研究”11519万元,包括:“机构运行”11519万元,主要用于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64.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465.2万元,主要原因是 缴费基数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464.1 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976 万元,主要用于 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88.1 万元,主要用于 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卫生健康支出” 2488.7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51.4万元,主要原因是 基本支出增加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488.7 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 702.9 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 1249.5 万元,主要用于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 133.5 万元,主要用于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02.8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4、“农林水支出” 59442.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 3710.1 万元,主要原因是 项目支出减少 ,其中:“农业农村”57460.77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4238.9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事业运行”12960.2万元,主要用于 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2万元,主要用于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等方面项目支出 ;“病虫害控制”1172万元,主要用于 病虫害控制等方面项目支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1633万元,主要用于 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项目支出 ;“执法监管”525万元,主要用于 执法监管等方面项目支出 ;“行业业务管理” 1851.67万元,主要用于 行业业务管理等方面项目支出 ;“农村社会事业”10120万元,主要用于 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项目支出 ;“渔业发展”2082万元,主要用于 渔业发展等方面项目支出 ;“农田建设”支出12488万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等方面项目支出;“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等方面项目支出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1981.73万元,包括:“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48.4万元,主要用于 农业保险保费补项目支出 ;“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533.3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目支出。
5、“债务付息支出”11784.0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256.41万元,主要原因是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利息支出增加 ,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1784.01万元,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11784.01万元,主要用于 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利息支出 。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市农业农村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670.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73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41416.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88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27.2万元。
公用经费4254.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216.2万元、资本性支出37.9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172.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5.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真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9.2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5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7.9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市农业农村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1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4953.1万元,主要原因是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增加。
(二) 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 618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4953.1万元,主要原因是 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增加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183万元,包括:“农业生产发展支出” 4540.5万元,主要用于 农业生产发展方面项目支出 ;“农村社会事业支出” 629.4万元,主要用于 农村社会事业方面项目支出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 1013.1万元,主要用于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方面项目支出。
2、“其他支出” 3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其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30万元,包括:“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0万元,主要用于 农民体育方面项目支出 。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市农业农村委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59.3万元,包括办公费59 万元、印刷费 12.8 万元、手续费 0.7 万元、水费 23 万元、电费 122 万元、邮电费 22.5万元、取暖费 69.3万元、物业管理费 218.2 万元、差旅费 46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9.2 万元、维修(护)费 13.9 万元、租赁费 68 万元、会议费 20.4 万元、培训费 1万元、公务接待费 1.7 万元、劳务费 49 万元、委托业务费 185.4 万元、工会经费 104.9 万元、福利费 224.7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455.6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13.5 万元、专用设备购置 3.5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77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45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63.4万元。主要项目是委机关本级2023年信息网络运行维护项目432.5万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强制免疫补助(2023年)项目503万元、2023年市农科院种业创新研究项目60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3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1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辆、其他用车136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10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5台(套)。
(三)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0个,涉及预算金额54617.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