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通过履行侦查、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内设 10 个职能处室;下辖 0 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12.5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29.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4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7万元、其他支出221.9万元。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4144.1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4144.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4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29.6万元,占5.54%;一般公共预算3912.5万元,占94.41%;其他收入2万元,占0.05%。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预算4144.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4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其中:基本支出3661.5万元,占88.35%;项目支出482.6万元,占11.65%。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920.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30.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12.5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7.7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920.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30.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4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7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0.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30.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具体情况。
- “公共安全支出(类)”343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102.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按照单位人员人数和级别测算公共安全支出预算,其中:“检察(款)”3430万元,包括:“行政运行(项)”316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基本公用支出;“其他检察支出(项)” 260.7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5.5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4.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按照单位人员人数和级别测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325.5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8.5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 “卫生健康支出(类)”164.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4.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按照单位人员人数和级别测算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64.7 万元,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 13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59.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81.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其中:
人员经费3193.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2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5万元;
公用经费466.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64.2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5.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66.2万元,包括手续费0.6万元、水费7万元、电费58万元、取暖费38.4万元、物业管理费220万元、差旅费6.3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21.7万元、福利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0万元。主要项目是:复印纸2.7万元、餐饮服务128万元、物业管理服务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9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 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金额 482.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 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 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