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1.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 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3. 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4. 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5.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 2021年项目支出表
附件1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本市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制定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区政府对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本市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减排目标落实。组织制定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海洋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定本市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涉核安全协调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监督管理放射源防护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查或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落实国家颁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我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本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计划和政策。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提出督察问责建议。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在本市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保护事务。
15.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6.组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内设24个职能处室;下辖3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100013.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4530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96706.7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
44886.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11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96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98.8万元、事业收入4052.9万元、其他收入141.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306.9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100013.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45307.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等;卫生健康支出80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等;节能环保支出96721.4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2021年引滦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等项目支出以及本部门基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996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染防治专项债券利息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45.2万元,包括办公费123.1万元、印刷费15万元,咨询费0.9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18万元,电费46万元,邮电费18.5万元,取暖费45万元,物业管理费48万元,差旅费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4.8万元,维修(护)费27万元,租赁费9万元,会议费30.9万元,培训费26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35万元,工会经费48.7万元,福利费5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56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33.7万元。主要项目是: 2021年天津市核与辐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采购货物110万元,2021年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预警及移动源监测项目采购货物145.5万元,2021年天津市土壤生态及物理因素环境质量监测项目采购货物179.5万元;天津市区域生态空间环境评价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及配套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项目采购服务150万元,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体系建设服务项目采购服务190.4万元,天津市典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物联网监管及动态效果评估采购服务135万元,2015-2020年生态状况遥感调查生态红线智慧化监管试点涉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论证报告审查咨询采购服务351.7万元,入海河流水环境问题诊断及监管能力提升采购服务200万元,天津市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综合防治及效果评估项目采购服务109万元,天津市2021年企业碳核查项目采购服务133.8万元,天津市2021年重点行业深度治理现场核查与评估项目采购服务105万元,天津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企业环保绩效分级、清单编制及钢铁行业绩效评估项目采购服务102.5万元,天津市涉气工业企业排放精准管控与差异化管理、街镇环境空气降尘监测及露天焚烧监视监测项目采购服务132万元,2021年天津市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采购服务284.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64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34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49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7个,涉及预算金额78765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