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和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相关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与土地资源整理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轨道交通和机场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资金。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统计工作。
(三)承担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货币分配、公有住房出售、公房租金改革和房改资金管理。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负责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制定房地产(含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拟订房地产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推动住宅项目非经营性公建配套建设。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六)负责直管公产房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除外)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管理。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督促、协调落实私房政策。负责涉外房地产和代管房地产的管理。
(七)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
(八)负责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机场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制定工程造价、招投标、合同、施工许可等相关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造价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及相关执业人员资格的管理。
(九)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
(十)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十一)负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村民自建房屋除外)。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重大项目建设综合协调。
(十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推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十三)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招商引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工作。
(十四)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29个职能处室;下辖11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2.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3.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4.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5.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
6.天津市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
7.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8.天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9.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10.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卫生所
11.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12.天津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无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7,609,055,540.32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76,528,308.25元,增长51.38%,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654,004,145.96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4,328,490,200.11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经费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34,068,447.62元,占43.0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52,697,133.96元,占55.9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16,900.00元,占0.05%;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51,438,250.00元,占0.33%;
事业收入44,362,139.35元,占0.28%;
其他收入63,721,275.03元,占0.4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731,094,270.01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4,261,239,234.57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367,852,685.30元,占2.34%;
项目支出15,363,241,584.71元,占97.6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5,555,416,494.74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36,577,224.10元,增长37.43%,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751,667,807.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92%,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36,033,948.77元,增长20.23%,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51,667,807.0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11,204,400.00元,占0.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438,948.08元,占0.29%;卫生健康支出(类)10,157,956.52元,占0.15%;城乡社区支出(类)2,111,608,969.07元,占31.28%;住房保障支出(类)3,518,667,533.35元,占52.11%,债务付息支出(类)1,080,590,000.00元,占16.00%。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53,493,850.00元,支出决算为6,751,667,807.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8%。其中: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5,69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204,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等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40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957,349.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01,000.00元,支出决算为6,481,598.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0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19,909.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9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03,366.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49,000.00元,支出决算为613,160.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8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21,520.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5,921,000.00元,支出决算为65,516,619.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年初预算为23,2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083,687.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52,363.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节省资金。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6,983.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受客观情况影响未能实施。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5,359,000.00元,支出决算为91,568,557.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97,6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24,560,756.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追加预算1,8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10,000.00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追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4,034,5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13,046,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核减项目资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85,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8,245,127.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据实发放补贴资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元,追加预算51,693,445.34元,支出决算为51,693,445.34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追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0,5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5,682,160.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据实发放保障房物业补贴资金。
19.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39,6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80,59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00,217,517.39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453,789.41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压缩运行成本,以及人员变动。其中:
人员经费177,131,212.5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3,086,304.8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8,752,697,133.96元,支出8,752,697,133.96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20,682,933.96元,增长55.41%,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经费增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7,716,900.00元,支出7,716,900.00元,年末结余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16,900.00元,增长11.84%,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的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项目经费增加。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603,000.00元,支出决算567,394.37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5,605.63元,完成预算的94.10%;较上年增加45,557.14元,增长8.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以及公务接待活动增加。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54,000.00元,支出决算537,928.37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6,071.63元,完成预算的97.1%;较上年增加21,111.14元,增长4.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54,000.00元,支出决算537,928.37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6,071.63元,完成预算的97.1%;较上年增加21,111.14元,增长4.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49,000.00元,支出决算29,466.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9,534.00元,完成预算的60.13%;较上年增加24,446.00元,增长486.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增加。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9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9,676,376.66元,比2022年增加325,517.86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疫情过后差旅、培训等公务活动有所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259,526.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19,848.9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846,169.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793,508.8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219,606.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724,168.7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7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66.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5.65%。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有车辆6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66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职工通勤班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48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度已对88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5,442,080,811.92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3年度已对2个项目开展部门评价,涉及金额6,400,000.00元。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