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社会各类民办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职业培训,天津市2009年出台了《职业培训补贴办法》,向培训机构购买培训成果。培训机构可面向社会招生,开展职业培训,学员结业并取得国家颁发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后,财政部门将培训补贴拨付培训机构。
2014年,我处会同人社局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市场调查,确定不同职业工种的市场需求程度和平均培训成本,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年度《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中详细列出了2014年天津市非常紧缺、紧缺和一般紧缺职业及其培训成本,凡开展《目录》所列职业培训或技能鉴定的职业培训机构或技能鉴定机构,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费和鉴定费补贴,培训补贴标准依照成本核定,补贴比例向市场需求度高、技术等级高的工种倾斜。《目录》印发后,进一步引导理顺了全市职业层次,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市场紧缺人才,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为我市经济建设输送更多优质新鲜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