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市级储备粮储存是政府为稳定我市粮食市场、确保粮食供应安全的重要工作。2014年,我市将市级储备粮储存项目列为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预算资金1.3亿元。
二、 项目运作情况
为推动项目实施,市财政局积极协调市粮食局、市粮食储备公司等部门,研究市级储备粮储存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问题。按照市政府要求,承储单位要按照《天津市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市级储备粮管理和储存工作,保障市级储备粮品种落实、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布局合理、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明确粮食储存的具体绩效指标要求为:一是数量真实,保证市级储备粮账实相符,按承储合同数量落实;二是质量良好,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和卫生指标符合要求,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三是储存安全,保证市级储备粮管理规范,达到“一符四无”标准。
三、 项目实施效果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及粮食储备相关要求,市级储备粮储存由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具体承储单位负责市级储备粮储存工作。目前,我市市级储备粮已全部按要求进行储存,市财政局、市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市分行及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等部门分别于春季、夏季和冬季联合对储备粮的安全储存状况、成品粮油储备数量、质量、定点储存情况及承储库点的安全生产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市级储备粮数量、质量等均符合要求,储存管理规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