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金指〔2016〕9号
各区县财政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金〔2016〕10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2017年提前下达资金预算指标(详见附件1)。
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016年度清算、2017年提前下达资金预算指标和本次拨付资金金额(详见附件2)。
三、上述提前下达预算指标列2017年213类“农林水支出”预算科目,项目名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10001”,待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四、请严格按照《太阳城娱乐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津财金〔2016〕95号),认真做好2017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并于明年3月1日前将2017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材料和上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我局。
附件:1. 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2017年提前下达资金预算指标明细表
2. 2016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和2017年提前下达资金预算指标明细表
2016年12月16日
(联系人:郭宁;联系电话:2331148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