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3〕62号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的通知》(财建〔2023〕103号),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天津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3〕17号),现下达你们2023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446万元,专项用于对你区所属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奖补(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列“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请你区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并加强监督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激励作用,继续引导扩大单户1000万元以下特别是500万元以下贷款、首贷和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规模。发挥融资担保效能,不断扩大担保覆盖面、保持较低担保费率。积极服务民营小微企业,增加服务广度和精度,为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有效的担保支持。加强产业政策与财政政策协同,引导融资担保机构积极扩大专精特新、创新型小微企业、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上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内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积极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方向)预算分配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11月1日
(联系人:路培;联系电话:2320567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