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社指〔2023〕177号
相关区财政局:
为提高区级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市建委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津建村镇〔2018〕253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津住建村镇〔2020〕2号)、《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22〕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提前下达你区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具体金额、支出科目等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二、
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细化预算编制,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分解下达资金,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资金分配表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