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3〕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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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教委《关于申请追加2023年学生资助资金的函》(津教财函〔2023〕164号),经研究,现拨付你单位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预算资金 万元,具体单位、项目编码、预算金额、功能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1。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合法合规使用经费,加快预算支出进度。请及时调整本单位绩效目标,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拨付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项目预算情况表
2.预算项目绩效表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