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二指〔2023〕35号
市商务局:
根据你局《关于商请追加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函》(津商财务函〔2023〕83号),现拨付你局商务发展专项资金676.6512万元(专项资金目录:0509-商务发展,项目编码:12000023P64002710002T),用于支持你局开展的系列招商推介等经贸促进活动项目。
请你局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请你局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规定及时将项目总结、绩效自评情况报送我局。
附件:预算项目绩效表
2023年12月1日
(联系人:纪房余、王舒;联系电话:23303740-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