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综指〔2023〕56号
____________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115号)要求,依据《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反馈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和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细化方案的函》(津规资业函〔2023〕 328号),现提前下达你区中央财政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____________万元(详见附件),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保护修复支出等支出。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
付使用。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绩效管理,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附件:1.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总表(不发各区)2.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明细表(不发各区)3.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提前下达区域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