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综指〔2023〕41号
武清区财政局: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湿地生态补偿办法的通知》(津政办规〔2021〕6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武清区2023年湿地生态补偿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建议的函》(津规资湿地函〔2023〕275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23年湿地生态补偿资金3164.8245万元(项目名称:湿地自然保护区2023年土地流转生态补偿项目,项目编码:12000023P360009100141),用于大黄堡湿地生态补偿支出,请列“2120816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 预算支出科目。
请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及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依法合规使用资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绩效目标表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