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太阳城娱乐 发布时间:2023-11-01 11:18
各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疾控局《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10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区(拨付你单位)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第三批)预算,具体金额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和拨付资金用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支出(具体用途详见附表),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类“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二、
本次下达和拨付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相关单位应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你区(单位)按照工作任务安排,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你单位(区)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管理监控及运行,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资金分配情况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