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3〕21号
有关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为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调整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函》(津环财函〔2023〕101号),现下达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1609.28万元,专项用于宝坻区大唐镇潮白新河沿岸起步区生态修复工程等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的项目,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02 水体”,相应调减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1609.28万元。
请你单位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36号)及有关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管。
附件:1.2023年第一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明细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分发各区)
2023年7月5日
(联系人:魏玮,联系电话:2330376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