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社指〔2023〕46号
市级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滨海新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93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下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批复(投资)〔2023〕13号),现拨付你区(部门)2023年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请按照规定用途安排,分别列入2023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具体详见附件。请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实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要加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1.资金拨付表
2.绩效目标表
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