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社指〔2023〕43号
有关区财政局、民政局:
为支持做好我市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工作,根据《市民政局市人社区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天津市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有关工作的通知》(津民发〔2022〕17号)规定,按照市民政局来函申请,经研究,下达你区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二批,具体金额、项目代码等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补贴,具体包括:一是按照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养老金补差补助;二是对于患重大疾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和城乡医疗救助后,个人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的,按规定给予相应救助。
二、上述资金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
三、请你区财政部门加强与民政部门协调配合,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执行中,请对照你区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太阳城娱乐 天津市民政局
2023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