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农指〔2023〕13号
市气象局: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批复(投资)﹝2023﹞9号)和市委网信办《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津党网批复(信息化)﹝2023﹞4号),依据你局《关于申请拨付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函》(津气函﹝2023﹞2号),现拨付你单位项目资金5300万元,其中:天津智慧气象建设工程-大城市智能气象观测网项目资金1500万元,天津市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工程-观测系统建设子工程项目资金3000万元,突发预警发布二期工程(第二批建设部分)项目资金800万元。以上资金来源为2023年度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预算一体化项目代码和预算支出科目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按规定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依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照审定的绩效目标表开展绩效管理,结合实际将你单位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要求将绩效自评材料报我局。
附件:1.2023年市气象局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明细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