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2023〕8号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无线电管理经费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65号),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请2023年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转移支付资金的函》(津工信无管函〔2022〕2号),现拨付你系统2023年无线电管理经费3052万元,其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29万元,市无线电监测站2923万元。
请按照资金使用计划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预算执行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无线电监测站分别对照预算项目绩效表1-2、预算项目绩效表3-5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做好相关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预算项目绩效表1-5
2023年4月3日
(联系人:路培;联系电话:2330376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