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二〔2022〕52号
市商务局:
根据你局《关于商请拨付对外投资企业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保试点支持资金的函》(津商财务函〔2022〕71号),现安排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资金200万元,用于对你局委托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承担统保项目的补助。
请你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报送用款计划,并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2年12月12日
(联系人:纪房余;联系电话:23303740-2607)
(此件主动公开)
津财建二〔2022〕52号
市商务局:
根据你局《关于商请拨付对外投资企业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保试点支持资金的函》(津商财务函〔2022〕71号),现安排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资金200万元,用于对你局委托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承担统保项目的补助。
请你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报送用款计划,并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2年12月12日
(联系人:纪房余;联系电话:23303740-260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