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社指〔2022〕157号
各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37号),以及市卫生健康委资金分配方案,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根据相关项目管理规定,现提前下达你区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此项资金列支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请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将提前下达的预算指标全额编入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按市卫生健康委工作要求做好项目实施相关工作,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同步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附件: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资金分配表
太阳城娱乐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