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2〕101号
市交通运输委:
根据你委《关于申请拨付2021年度成本规制成本监审费用和公共汽车运行服务年度报告编制费用的函》(津交函〔2022〕73号),以及《天津市公共汽车运营成本规制及配套办法》(津交发〔2019〕132号)相关规定,现拨付你委2021年度成本规制成本监审费用和公共汽车运行服务年度报告编制费用411800元(项目编号12000021GB5EH25C3LK5),其中:成本监审费用220000元,公共汽车运行服务年度报告编制费用191800元。请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预算项目绩效表
2022年12月13日
(联系人:赵畅;电话:2320567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