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2〕98号
市教委: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68号)规定,自2022年起,财政部、教育部对下达各省市的“双一流”建设补助资金额度进行了调整。据此,现对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双一流”建设部分市级配套补助资金予以收回(详见附件)。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收回2022年“双一流”建设部分市级配套补助资金情况明细表
2022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津财教指〔2022〕98号
市教委: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68号)规定,自2022年起,财政部、教育部对下达各省市的“双一流”建设补助资金额度进行了调整。据此,现对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双一流”建设部分市级配套补助资金予以收回(详见附件)。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收回2022年“双一流”建设部分市级配套补助资金情况明细表
2022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