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社指〔2022〕107号
有关区财政局、残联:
为支持你区农村助残扶贫基地建设及发展,助力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增收,根据《天津市农村助残扶贫基地建设实施意见》(津残联〔2019〕72号)等有关规定,经你区残联、市残联审核认定及测算,下达你区2022年农村助残扶贫基地建设奖励资金(具体项目、金额、代码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拨付资金专项用于你区农村助残扶贫基地开展技术创新、业务发展、技能培训、为帮扶对象配送种畜、种苗、基础产品、技术指导、产品回收、市场信息和扩大规模等支出,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
二、请你区财政局、残联密切配合,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对助残扶贫基地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发挥实效,切实帮助残疾人就业增收。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你区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管理监控及运行,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资金分配表
太阳城娱乐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