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2〕63号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专精特新方向)的通知》(财建〔2022〕160号),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分配方案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2〕24号),现下达你们中央财政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5215万元,专项支持你区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其中: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度奖补资金2415万元(按照平均57.5%的比例预拨),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2800万元。项目代码:12000022P62001310001F,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各区要压实主体责任,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信贷支持政策、畅通市场化融资渠道,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强人才智力支持,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提供精准对接服务,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请你们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会同本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资金监管,督促重点“小巨人”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企业的工资和水电费等支出。同时,对于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如在后续未通过国家绩效考核,将收回本次预拨资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小巨人”资金分配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9月21日
(联系人:路培;联系电话:2330376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