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社指〔2022〕75号
各区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天津市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有关工作的通知》(津民发〔2022〕17号),按照市民政局统计汇总情况,经研究,下达你区2022年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补贴补助资金(具体金额、项目代码等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以下支出:一是按照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养老金补差补助;二是对于患重大疾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和城乡医疗救助后,个人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的,按规定给予相应救助。具体按照津民发〔2022〕17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二、上述资金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
三、请各区财政部门加强与民政部门协调配合,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执行中,请对照你区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太阳城娱乐app 天津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