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二指〔2022〕11号
市商务局:
根据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和你局《关于商请拨付2022年支持发放消费券资金的函》(津商财务函〔2022〕27号),现拨付你局市商业发展资金1.5亿元(专项资金目录:0509-商务发展,项目编码:12000022P64JCA2100657),用于发放消费券。其中,1788万元列入你局部门预算,请列入2022年“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预算支出科目;13212万元先行拨付,请按规定做好账务处理。
请你局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请你局对照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规定及时将项目总结、绩效自评情况报送我局。
附件:2022年发放消费券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2年8月19日
(联系人:赵成涛;联系电话:23303740-262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