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基指〔2022〕58号
区财政局: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7〕45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下达你区中心城区40条重点道路沿街建筑立面安全隐患综合整治项目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项目编码、资金来源、专项资金目录、支出分类科目及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请按规定履行拨付程序,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监管。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审定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同时结合实际将你单位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要求将绩效自评材料报送我局。
附件:1.下达各区2022年中心城区40条重点道路沿街建筑立面安全隐患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明细表(不发各区)
2.下达各区2022年中心城区40条重点道路沿街建筑立面安全隐患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明细表(分发各区)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4.中心城区40条重点道路沿街建筑立面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任务明细表(不发各区)
5.中心城区40条重点道路沿街建筑立面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任务明细表(分发各区)
2022年7月29日
(联系人:赵晨曦、陈楠;联系电话:23303740-263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