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2〕47号
滨海新区财政局:
为促进大气质量改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确定的工作内容,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拨付2022年第一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资金的函》(津环财函〔2022〕158号),现下达你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100万元,用于支持你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中新生态城“天津市工业园区专项监测边界站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你区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46号)及有关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附件: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年7月21日
(联系人:魏玮;联系电话:2330376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