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资指〔2022〕7号
市国资委: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155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分解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批复(投资)〔2022〕35号)等文件规定,现拨付你委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10000万元,专项用于天津泰达万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爱米斯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码:12000022S005518000007),支出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210199其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请你单位按照津发改批复(投资)〔2022〕35号文件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于预算年度结束后及时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我局备案,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附件:天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2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