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预指〔2022〕11号
有关区财政局:
为保障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及时下达各区,我们参照国家新修订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财预〔2022〕59号),对2022年市对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测算分配,现预下达你区,我市办法正式印发后若有调整再行清算。此项补助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6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项目代码12000022P55000910001R、12000022P550009100031。
请你区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市对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情况表
2022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