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二指〔2022〕3号
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蓟州区、静海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153号)及《市商务局关于商请预拨付中央财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的函》(津商市场函〔2022〕4号),现下达你区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详见附表),支持开展县域商业建设。功能分类科目列“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请按规定专款专用。
按照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请你单位接文后抓紧商区商务主管部门完善你区绩效目标,按规定报送市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时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于2023年1月15日前将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附件1.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补助资金安排明细表
2.天津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2年7月14日
(联系人:赵成涛;联系方式:23303740-262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补助资金安排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 |
项目名称 |
补助资金 (万元) |
合计 |
6010 | ||
1 |
滨海新区财政局 |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
908 |
2 |
武清区财政局 |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
1168 |
3 |
宝坻区财政局 |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
1220 |
4 |
宁河区财政局 |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
660 |
5 |
蓟州区财政局 |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
1233 |
6 |
静海区财政局 |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
821 |
附件2
天津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
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 |||
主管部门 |
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6010万元 | ||
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6010万元 | |||
其他资金 |
0 | |||
总体目标 |
1.以乡镇为中心,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超市、集贸市场等,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改善农村商业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2.完善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强资源整合,发展共同配送,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带动农民增收和农村消费。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村网络零售额 |
≥40亿元 | |
农村网商(含社交、移动电商用户)数量 |
待定 | |||
质量指标 |
项目实施地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覆盖率提高百分点 |
≥1个百分点 | ||
项目实施地区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提高百分点 |
≥2个百分点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城乡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对比 |
基本持平 | |
社会效益 指标 |
项目促进农民增收 |
效果明显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对项目的 满意度 |
≥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