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社指〔2022〕31号
各区财政局、医保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40号),现就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部分)(项目编码12000022S000908464451)用于资助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个人自负费用给予补助,本次核减的具体额度详见附件。该项收入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各区应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并同步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的监督。
四、各区财政和医疗保障部门要科学测算医疗救助资金需求,结合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情况,合理安排本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请各区按规定做好账务处理,并在指标管理系统、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做好记录。
五、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区财政、医保部门按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太阳城娱乐app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